为进一步开展环境治理工作,改善校园环境卫生,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度,创造整洁优美和清洁卫生的生活环境。现就校园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(装修)垃圾通告如下:
一、校园内单位和个人(住户)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倒入垃圾(屋)池内,严禁乱扔乱倒。垃圾清运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、抛洒垃圾。
二、校园内单位和个人(住户)不得将建筑(装修)垃圾、废弃办公用品、废弃家具、厨具等倒入学院垃圾桶、垃圾(屋)池内,或随意摆放在学院公共区域。应当及时单独清运、处置,在清运过程中严禁沿途丟弃、抛洒或随意倾倒。
三、校园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,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。对在校园范围内随意倾倒、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(装修)垃圾的,学院将上报执法部门、执法部门将依据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》、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》,对校园内单位和个人(住户)进行处罚。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,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。
四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特此通告
后勤管理处
2022年4月28日